农村经济状况财务管理(通用13篇)

时间:2024-04-17 06:39:03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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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使账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据可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进事业发展,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集体和个人两者利益的关系。

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审核项目活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科学配置会内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本会财务状况。

四条会长担任财务主管,下设会计和出纳,一般情况下均由常委担任。

财务主管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规定,如属实则签字报销;会计负责掌管账簿,按序记账,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发票分类管理、粘贴,同时保管部分报销备用金。会计每月向常委会汇报财务开支情况一次。

出纳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日记账。

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同寝室。

五条收入是指本会开展调研,主办、承办论坛、讲座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本会收入包括:

1、会员会费(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在收取会员费用时,须向会员开出收据,一联存根联收款人保管,二联副联交会计记账,三联发票联加盖公章交会员保管。

2、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由校团委管理使用。

3、赞助本会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优先用于被赞助的活动,除从中提取%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如有剩余则转入本会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如捐赠等)其它收入可由本会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并做好账目记录。

六条全会各部门各会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除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会内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设置小金库。

七条各部门各会员以农研会的名义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财务入账核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八条支出是指本会开展调研,主办、承办论坛、讲座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本会支出包括:

1、日常管理支出主要有办公室电费、办公用品,会员大会、换届费用,会内刊物出版等费用。

2、论坛讲座等学术性支出

3、实践性支出主要是各项社会实践前期筹备工作的费用。

4、其他支出(如捐赠等)其他支出如一次总金额超过元须经常委会审核。

除用于办公室的费用外,其他费用须由负责人向会计提交预算,实践性支出向常委会提交预算。

九条实行预算审批制。本会预算是指对某项活动的开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计划安排。项目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相关负责人做出详细预算,经常委会或会计初步审核,再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际开支与预算开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给予全部报销,无特殊情况超出预算由相关负责人自负责任。

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更好地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达到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让各项成本费用开支在预算范围内做到必要、合理、节约、有效,使财务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发生各类费用、支出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取得或填制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二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各类费用、支出事项的有权审批人。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事项须由经办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或执行。超过部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且超出部份的费用由支费个人自理。

第三章费用报销、支出审批程序。

第五条经济合同付款审批程序。

签定经济合同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限,分月向财务部报送预算,并由分管业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安排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支付各类经济合同款项。

连同对方出具的本次付款的有效正式发票一并报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六条日常费用的报销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

各部门按核定的年度预算分解报月预算,经审核后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预算内控制使用。

一、审批程序。

(三)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将初审合格的原始凭证送总经理审核批准;。

(四)将审核批准同意报销的原始凭证送财务部相关人员填制记帐凭证后交出纳,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付款。

二、有关规定。

(一)费用发生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1、规定税务监章的有效发票的台头、时间、摘要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大小写要相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注意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例:针对年,取得发票时的前3年,即发票右上角编号下分别应标有税字(02)或(03)或(04)字样的,为印制发票的有效时效。

2、规定税务监章的定额发票要同时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白条和无财政监章的收据不作为报销依据,否则财务初审时即剔除。

(二)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在预算内报销,当月未及时报销或确因客观情况未及时在当月内报销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否则不纳入当月预算处理。

(三)员工因公借款且在借款期发生费用报销时应先冲借款,直至冲完借款为止。

(四)日常费用的报账收单时间:

1、除特定时期,每周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四及每月月底的后两个工作日为报帐收单时间。

2、每年1月、7月为财务中报、年报编制时间,当月1日至10日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其他月份的1日至5日为月报编制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收单手续。

第七条工资费用的审批程序。

(二)财务部将复核无误的工资表送总经理审核;。

(三)根据核准发放的工资额拨款到银行开设的工资专户。

第八条员工个人因公借款审批程序。

(一)借款人填制借款申请单,参照第六条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借款申请单送财务部经理复核。如果借款人的以前欠款已清偿完毕,准予借款,坚持“前不清,后不借”。

(四)因公出差的借款人,在返回公司后的5日内报帐并结清余款;其他借款人在业务完毕后的三日内了清借款。

第四章具体费用报销细则。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

规定标准:公司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8000元,公司副总经理业务招待费每月不超过3000元,技术总监、部门经理业务招待费为每月不超过1000元,全部招待费凭票报销。

要求:

(一)在预算范围内的业务应酬活动应本着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各部门有列支权,无随意开支权。经公司审定的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开支额度按部门归属总经理统一掌握、统一审批。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超支的,应先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超支时应先报董事长批准。

(二)各部门正、副经理有业务招待费使用资格,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发生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在发生业务招待事项时须严格按批准的限额标准执行,并须事前向总经理请示,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具体执行中以总经理在报销凭证上签字批准为准。

(三)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应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注明被请客户名称、人数,事由及应酬方式、金额等,并填写“费用报销支款单”附上相应发票,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进行报销。“业务招待费说明表”,统一由财务部存档,仅供内部审查不对外使用。

(四)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实施适时控制,并建立预警制度,对费用的不正常执行予以适时警告,对超预算开支适时予以终止执行。财务部就各部门业务招待费开支状况按季度向公司办公会通报,以形成互相督促,鼓励节约的风气。

第十条通讯费报销规定。

公司手机费用是公司为从事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中必须采取通讯等手段开展业务的职员提供的工作支持。公司各部门享受话费补贴的职员必须经部门领导确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该补贴。

(一)在各部门预算范围内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必须做到平时8:00—23:00开机,节假日9:00—22:00开机。

(二)公司总经理:手机费每月定额600元(凭票报销)。

(三)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手机费每月定额500元(凭票报销)。

(四)部门经理及公司核定的市场及市场服务保障岗位人员手机费每月定额200元(凭票报销)。

(五)公司主要负责对外工作联系的管理人员手机费每月定额100元(凭票报销)。

(六)公司其他职员(不含试用期):手机费每月定额50元(凭票报销)。

(七)凡在公司报销手机费的员工出差,不再报销异地长话费。出差超过15天者,根据实际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报销超定额部分。

(八)公司各部门确因业务需要,致使部份职员手机费用超标时,由使用人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事由,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在该部门当月手机预算费用内调剂报销,但不得超过部门该项预算总额。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规定。

凡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差旅费的使用在各部门预算范围内开支。

(一)公司员工出差借款,经批准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内容包括:出差事由、地点、时间、发生费用预算等。遇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出差的,应事先征得本部门分管副总同意,再报总经理批准。

(二)部门经理级及以上干部乘坐飞机须经批准。

(三)部门级以下员工出差,乘坐汽车、火车或轮船在24小时内能到达出差目的地的,原则上乘坐上述交通工具。超过24小时或有特殊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

(四)差旅费报销额度如下:

(1)总经理出差住宿标准不作限制。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出差住宿标准不超过300元/天。因公发生费用实报实销。

(2)部门经理级出差,每日住宿费标准不超过200元,交通费本着节约原则实报实销,出差补贴每天50元,在外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报销。

(3)部门经理级以下干部出差,每日住宿标准不超过150元,每日交通费及伙食补贴50元,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发生招待费用需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报销时需填写“业务招待费说明表”,金额超过500元者报总经理审批。

(4)差旅费报销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起止日期、往返天数、附件张数并计算金额,住宿费须凭发票和电脑清单在规定的限额内报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按第六条规定报销。如出差人员的报销内容与出差申请表不符,又未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任何一级审核人员均可提出拒绝报销。

(五)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不予报销,若遇特殊情况乘坐出租车需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事后方可报销出租车费。各部门的市内交通费按月实行总额控制,各部门每月定额200元。

市场人员可凭票报销月票,每月定额50元/人。

第十二条办公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用品费用包括文件夹、笔等办公文具,总经费按每人每月10元计算,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按需领取。

(二)纸张、磁盘、墨盒等计算机复印机耗材,其他办公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等,总经费按每人每月15元计算。

(三)办公用品中的低值易耗品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建立相应的实物台帐,

(四)公司对外的邮寄、传真由办公室统一指定专人办理,在各部门办公费用预算内支出。

(五)各部门购买的专业书籍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专管员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凭“资料入库单”方可报销。

(六)所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定期核对,作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场地所发生的租赁费、水电费、维修费、清洁费、绿化费、消防费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按合同、协议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汽车使用费:实行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的原则。

规定标准:总经理2000元/月;副总经理、技术总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月。

(一)汽车包干使用费含汽油费、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费、保险费、修理费。

(二)汽车包干使用费的报销,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报销,按照第六条日常费用报销程序的要求办理。

(三)汽车使用费按规定的标准当月上限控制,超支自理,余额可结转至次月累计继续使用。

(四)自驾车因公长途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所发生的汽车费报销时凭经总经理批准的“出差申请表”可实报实销。成都周边地区出差发生的汽车费用则在汽车包干使用费标准内报销。

第一条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计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计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计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00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安全。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计划财务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计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及时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计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须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计划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辅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五)原材料的购入。

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持有工作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1、物资管理部按采购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部门后,须持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授权人签字后得以采购。购回商品后持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书等同工作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单验收确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处理账务;一联供货方证明。

4、对于货以到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联的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1、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负责人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工作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成本会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的用料由工作部负责人签批,月底报总经理审批。

2、月末成本会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计划财务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工作完毕要会同仓库、质监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工作批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交成本会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4、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成本会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成本会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联方方可对车辆与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5、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品收发、存货明细账、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6、月末在产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会计要搞好在产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务以免出现帐外资产。

(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签批,综管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

2、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责任倒查制度,属于工作部门、销售部门或安装、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财产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要及时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的货物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2、企业需要外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成本会计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应设立专帐,月底核对。

3、业务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交给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

4、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持发票到使用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6、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7、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8、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工作用,由工作负责人签批。不得带出大门以外,需带出时需注明用途、经办人、地址、及归还日期。因业务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条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一)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二)本公司产品按工程订单工作,以工作部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核算依据。

(三)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四)工作部要与计划财务部积极配合,产品工作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工作批号。车间负责人以工作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号为基本单汇总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联系起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销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六)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七)有关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八)已销售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出、冲账手续。

第五条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一)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4:30分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三)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费、运输费用和维修费尽量取得专用发票结算,不得白条顶替。

(四)企业收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要认真检查,凭就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用有关单据。

(五)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计划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

(一)计划财务部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二)计划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三)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1、会计凭证类15年。

2、现金、银行存款账簿20年。

3、辅助账簿15年。

4、固定资产5年。

5、季度财务报告3年。

6、年度财务报表(决算)永久。

7、会计移交清册15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七条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了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根据留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额度,对费用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2、销售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差旅费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到的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由行政后勤部复审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余直接由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

3、行政后勤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用的复审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费、房屋租金、水电杂费、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招聘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

第三条审批权限。

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

1、技术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后勤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3、技术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4、2、后勤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四条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总监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账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连同《费用申请单》由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按上述审批权限授权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并按费用审批程序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客人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5、培训费:由申请培训部门申报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总监审批。

第五条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每月28日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管理部门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产生部门长审核、分管总监审批;需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书写规范、金额准确、印章齐全的要求;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处,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使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费用项目:机车船费、住宿费、公交费、其他杂费等分类。

2、差旅费报销单应正确填写出差日期、路线、乘坐工具、各项补贴、金额及其他项目,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保留有效日期即始发和终止时间。

3、员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必须报销账目。报销单据填写后先由部门部长审核签字,再送财务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员报销结算。

第七条原材料采购报销。

1、原材料采购需先填写采购计划或借款单,报请总经理签批后,财务方可办理(予付货款)付款。

2、原材料采购完毕后需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经手人持原材料入库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或付款。

第八条零星采购及维修费用报销。

1、工作经营过程中需零星采购物品时,应先填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财务付款,采购完毕交于仓库管理员,经验收核实后仓库管理员签字,经手人持验收单及发票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审核无误,出纳办理付款或结算。

2、维修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持维修清单及发票,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第九条运费报销。

1、原材料运费报销应填写运费清单。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名称、原材料名称、数量、运费单价、里程、金额,经手人持运费清单及发票由仓库管理员签字、采购员签字。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员付款结算。

2、按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的运费,由业务员填制借款单及运费清单,运费清单要填写具体:销售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数量、运费单价、金额、运输单位名称、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结算。

第十条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客人应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应由业务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后报销。

1、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费用经逐级审批后,必须由经手人亲自领取货币资金,杜绝代领代报,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代领代报。

3、每人每次报销费用只允许填写一份费用报销单,不允许填写多张费用报销单,以此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第三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验收入库程序。

1、物资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请采购人员及仓库管理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采购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再由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后签字;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计划财务部各持一联做账,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清款报销凭证。

3、技术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库程序办理入库登记,仓库管理员将入库单第三联交于计划财务部,作为核算费用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审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时入库的物资,仓库管理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二条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存放,做到“二齐、三分”。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分:分类、分区、分库。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计划财务部部长。

3、库存信息要及时呈报。呈报周期分为: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物资出库程序。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出库单如实发放,若出库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库管理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随时掌握库内物资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部长,并按要求填写《采购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采购;试剂库内的化学试剂由试验室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采购计划。

4、任何人不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出库时的不良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6、出库时间规定如下: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库时间定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学试剂可根据每周的工作提前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公司仓库具体分为试剂库、办公用品库、综合库、服装库。

第六条安全卫生。

1、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2、认真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材料(试剂)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要保持相当的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学校预算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赤字预算。

第九条学校收入除财政部门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经费和基建拨款外,财政部门还按工资总额的2.5%拨入福利费,按学校学生人数核拨上级补助收入,另外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预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条学校将编制的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通知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决算根据学校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真实、准确的年度报告。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工资、福利、离退休经费、基建拨款等。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按学生人数拨给学校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结余应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各类资产应按《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有计划的偿还,学校不得擅自举新债运行。

第九章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条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账薄,核算学校发生的经济事项。

第三十条报账规定。

(一)报账程序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业务的发生,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报账手续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审核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每月支出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类,否则不予审核入账。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供财务报表。每月终了应及时对账,定期不定期对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三)票据要求。

1、票据正规:外来凭证必须是正规发票或正规收据。

2、内容清楚:应写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能只写大类。

3、要素齐全:包括日期、发票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签名,填制单位公章。

4、审批手续齐全:按规定程序签批。

5、无涂改现象:随意涂改原始凭证视为无效凭证。

6、按规定用途使用:每种票据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不得入账。

(四)其他各种报销凭证反应的事项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符合各项法规制度,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1、对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外出学习考察参观等应提供领导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为报账附件。招待费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单、菜单。交通费支出附用车通知单。

2、经济业务发生后应于30日内取得会计凭证,办理报账手续。无故拖延不报的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第三十一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所有的财务活动承担直接管理人员责任。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村级一切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为镇审计所。作为镇政府的常设专职机构,镇审计所负责对镇政府和县审计局报告工作。

三、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事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规定。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等职业道德,实行回避制度,增强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四、据县审计局和镇政府下达的审计计划,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主要审查:

1、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受否健全有效,帐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2、帐、证、表、卡是否一致,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或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3、农民负担项目是否有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与预算相符。

4、村级所收水费、一事一议等是否与县、镇核定的金额一致,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县、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无搭车收费现象,是否有挪用公―款、挥霍浪费村公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5、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真实合规,事由充分。各项优抚救济等款物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6、村级水费、一事一议款、土地承包费、宅基押金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的上交镇核算中心实行“双代管”。

7、村级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

8、县、镇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五、审计程序:制定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天前下达)――实施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六、被审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镇政府责令其改正并给与相应的处分,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与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电话费、电费其他费用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管理,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约束村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招商引资等正常村务活动外,村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款吃喝。

二、对无正当事由的招待费或车费,一律由村干部自己出资,不得以公―款报销。村级招待要本着从简的原则,杜绝村干部之间、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的行为。必要的公―款招待要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手续齐全,由当事人签名和注明事由并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盖章,对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三、对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人口人均5元。

四、村级电话费最高不得超过80元/月。(手机或电话只报一项,低于80元的据实报,高于80元的'部分自费)。

五、电费有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并且设备在办公室的报销办公室电费,设备不在办公室的,报效设备所在户电费30度/月。

立名目,发放误工补贴、奖金及实物。如村兴办大型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时间较多,需发误工补助的由村写出申请,报管区审批,经管站审核方可报销。

古城镇核算中心作为古城镇政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村级资金、账目进行统一暂时代管,本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担负着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村级对该项资金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在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随时到核算中心支取,具体制度及程序如下:

1、村级资金不管是来源于哪个渠道都要记入该“双代管”账户,并将所收入现金上交核算中心,随用随支。不按时将收入款项上交“双代管”账户的,将按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2、村级支取现金时要按照核算中心的要求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以便于核算中心所代管的帐目及时与村级帐务核对。

3、村级支取“双代管”资金时,要按照申请书要求把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才能够支取,入账时核算中心要核实入账单据是否与申请书原因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入账。

二、资金申领程序。

1、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核算中心领取申请书并核实代管资金额度。

2、在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并加盖经管站公章。

3、找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处由申请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级公章,审。

核人由各管区书记、管区领导签字,并由管区书记找镇领导签字把关。

4、以上手续完备后,到核算中心支取现金并给核算中心开具收据,村级拿申请书记账联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4、向群众购买零星物资的支出;

5、其他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的支出。

第四章集体资金及物资管理。

第八条村组集体资金必须纳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集中统管。

第九条委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编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财务计划由委集体经济组织讨论提出,上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审核,再经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村民理财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在公开栏中公布,无异议后方可支取。年度计划需作部分变更时,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委报账员要及时将资金存入集体银行存款账户,不得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各委报账员须持有效原始票据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出纳员处开据现金支票。

第十二条各委报账员要在每月25日之前对本月发生业务票据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账的要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公室,对逾期不报的,必须有镇主管主任签字认可后方予报销。

第十三条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十四条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列明资金用途,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

第十五条不允许白条抵库,不得私自将集体资金私借其他个人和单位,招待费不得超过每年集体收入的5%,无集体收入不允许报销招待费;报刊费每年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六条报销差旅费、会议费要有有效的原始票据并配有相关文件、会议安排,手续不全将不予入账。

第十七条工资、奖金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得私自更改。

第五章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财务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账务处理流程及相关责任。各委发生财务支出业务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当事人按审批程序对票据进行审批;

2、经委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报账员支付相应的报销金额;

4、出纳员将票据交给农经站会计,并填写现金收付交接单;

5、农经站会计核对编制《记账凭证》录入财务电算化系统;

6、由审核员对本期间录入会计凭证进行审核;

7、会计试算平衡后,打印《会计总分类账》、《记账凭证》、《明细账》、《科目余额表》和《财务公开报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进行财务公开,对相关会计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资料和集体资产,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要单独建立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发包、出租给承包者经营的,要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监督。承包者必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购建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由2/3以上代表同意后进行公开招投标,要有承建合同、预算与结算表资料。

第二十三条10000元以下资金使用,须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分别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购置汽车等超过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上报镇党工委会议审批通过后,方可支配。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出售时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由2/3以上代表同意后进行公开竞标,要有会议记录、有现场照片。

第七章民―主理财。

第二十五条各涉农委要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小组是村(涉农委)、组集体财务监督的重要组织,属义务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全体村民从本村(涉农委)村民中民―主选举3―9名办事公道、德高望重、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员组成,现任村(涉农委)组干部不得兼任村(涉农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涉农委)民―主理财小组不得少于5人,推选1人为组长,由村(涉农委)、社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保管稽核条章。村(涉农委)、社民―主理财小组每届任期三年,与居委会任期同步。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本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该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涉及本社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社集体资金在使用前需经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经委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镇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民―主理财小组每次开展财务审核时,必须有80%以上成员到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当场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务审核,凡是发生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的票据而对其打击报复的行为,将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

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

一、财务工作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具体由村委会主任抓财务工作,审议和批准各项财务开支。财务人员要按时制定年度开支、预算计划、做好本村有关经济方面的统计和各核算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财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权参与村内一切涉及财务的分议,有权拒绝办理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及有权向村党支部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村委会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并加强现金、有价证券发票的管理。在每月的8号前由镇四统一办委托会计核对现金、存款。收款使用统一的发票,由会计制单,发票由会计专管。出纳员不得以私人名义开户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严格控制各种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特权私自借款。

四、严格执行项目及经济开支审批手续,一切支出必须取得对方的合法凭证,详细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审批。坚持原则,对不合符制度、手续、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坚决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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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财务人员每季度在财务公开栏上公布上月的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六、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会计员、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不得由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

七、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会计档案柜,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统一将各核算单位的各种合同协议、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各种凭证、帐册、报表、交接清单、会计资料、票据存根等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移交档案室保存。

九、规范财务管理,统一帐册、票、据、表、证,统一科目,使用统一的帐簿、单据、记帐凭证和报表。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三帐(现金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帐)。

十、村委会每年实行财政预决、算制度,村委会任期届满、主任离职实行审计制度。

十一、村的财务工作接受镇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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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配备。村级取消会计出纳后,每村设报帐员一名,负责本村报帐业务,报账员由村推荐,经上级业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由镇政府聘任,聘期为三年,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核算中心双重监督。

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村级所有开支首先由经办人签字并说明事由,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所有支出、收入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或收据,严禁打白条。所有票据由村民理财小组审议后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然后管区书记、主任把关并按程序签字,由镇核算中心审核后入帐。

四、严格执行定期报账制度。村级财务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要自觉接受镇核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报账前所有收支单据完善好村级手续的基础上必须由管区书记和管区主任共同签字把关,定期由报帐员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报账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1-22日为西管区,23-24日为中管区,25-26日为东管区,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更改。连续两次无故不报账的,将作为例行审计重点对象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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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村不准隐瞒、截留村集体收入资金,私设小金库,如有此现象,一经查实,交由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各村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每季度进行一次财产清查,每年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七、各村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其它会计资料。

八、坚持定期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底稿由镇经管站统一打印,报账后于次月5日进行公开,公开内容至少保留5日,少于五日应重新公布。公开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财务公开后,村民提出疑问,村干部要认真答复村民的质疑。

九、各村应按照自己的收入情况合理举债,按期偿还债务。不准擅自向私人或金融部门借款,如确有需要,由村写出申请,管区审核把关,经管站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5000元及以上大额借款需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村级一切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为镇审计所。作为镇政府的常设专职机构,镇审计所负责对镇政府和县审计局报告工作。

实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四、据县审计局和镇政府下达的审计计划,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主要审查:

1、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受否健全有效,帐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2、帐、证、表、卡是否一致,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或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3、农民负担项目是否有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与预算相符。

4、村级所收水费、一事一议等是否与县、镇核定的金额一致,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县、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无搭车收费现象,是否有挪用公-款、挥霍浪费村公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5、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真实合规,事由充分。各项优抚救济等款物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6、村级水费、一事一议款、土地承包费、宅基押金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的上交镇核算中心实行“双代管”。

7、村级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

8、县、镇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五、审计程序:制定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天前下达)——实施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六、被审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镇政府责令其改正并给与相应的处分,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与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电话费、电费其他费用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管理,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约束村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招商引资等正常村务活动外,村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款吃喝。

二、对无正当事由的招待费或车费,一律由村干部自己出资,不得以公-款报销。村级招待要本着从简的原则,杜绝村干部之间、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的行为。必要的公-款招待要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手续齐全,由当事人签名和注明事由并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盖章 ,对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三、对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人口人均5元。

四、村级电话费最高不得超过80元/月。(手机或电话只报一项,低于80元的据实报,高于80元的部分自费)。

五、电费有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并且设备在办公室的报销办公室电费,设备不在办公室的,报效设备所在户电费30度/月。

立名目,发放误工补贴、奖金及实物。如村兴办大型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时间较多,需发误工补助的由村写出申请,报管区审批,经管站审核方可报销。

古城镇村级“双代管”资金申领

制度及程序

古城镇核算中心作为古城镇政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村级资金、账目进行统一暂时代管,本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担负着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村级对该项资金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在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随时到核算中心支取,具体制度及程序如下:

一、古城镇村级“双代管”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不管是来源于哪个渠道都要记入该“双代管”账户,并将所收入现金上交核算中心,随用随支。不按时将收入款项上交“双代管”账户的,将按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2、村级支取现金时要按照核算中心的要求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以便于核算中心所代管的帐目及时与村级帐务核对。

3、村级支取“双代管”资金时,要按照申请书要求把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才能够支取,入账时核算中心要核实入账单据是否与申请书原因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入账。

二、资金申领程序

1、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核算中心领取申请书并核实代管资金额度。

2、在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并加盖经管站公章。

3、找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处由申请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级公章,审

核人由各管区书记、管区领导签字,并由管区书记找镇领导签字把关。

4、以上手续完备后,到核算中心支取现金并给核算中心开具收据,村级拿申请书记账联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

1、居委会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禁止奢侈浪费,规范居民小组(经济合作社)接待费开支。

2、居委会设立会计服务组,统一管理村(经济联合体)、组(经济协会)、社属企业的会计财务。会计服务组的人数根据村的实际,由居委会提议,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如需调换必须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并表决通过然后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服务组设立主管会计,负责会计管理和指导专业会计工作,对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负责,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监督管理。

3、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有一定财务、财经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经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社区合作经济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电算化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原已担任村、组会计工作人员,年龄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4、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

制度和财经纪律。要兼洁自律,不弄虚作假,要秉公办事,加强对现金、收支发票的管理,敢于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办理,领导坚持办理的,财务人员可以执行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交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帐款分管和现金、存款分记;支票、印鉴分别保管,货币资金每月进行出纳帐与银行对帐单、库存现金核对相等并做到日清月洁;对外收款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由会计制单,出纳收款,并及时缴存银行入帐;一切现金支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严格控制白头单入帐,不准坐支、贪污、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出借帐号等;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6、财务人员要按时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及时结帐定期公布,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

7、财务人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设立财务档案室(柜),按新的财务制度规范票据证表,分类整理,按期限保存,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实行规范管理。

8、严格执行经济项目及财务开支审批手续。预算外和非生产性开支,300元以下由居委会主任审批;300元至500元以内由居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共同审批;500元至1000元由居委会班子集体讨论决定;1000元至10000元由理财小组成员讨论决定;10000元以上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支出交易要有经手人、证明有签字并注明支用途,才能报销。

9、居委会干部报酬先由居委会结合社区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提出方案,再交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0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

11、加强经济合同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要手续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民主决策,经村委会审核后,才能签约,并按规定将合同送鉴证处进行公证,合同签订后10天内必须移交村民委员会归档。

12、社 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印章要严格管理,严格实行使用审批制度,使用印章要做好记录。村党支部印章由村党支部组织委员管理,由审批。居民委员会印章保管人由居民委员会提名,经社区党支部同意,并交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印章使用一般由居民委员会主任审批。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不直接保管印章。

13、健全村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社区、居委会主任、财务人员在任期或离任时,由镇派人对其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居民公开。

1、每月(季首月)两个工作日内,为各村(组)报帐时间,各村委会报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帐手续。

2、办理报帐前,各村委会必须完成上月现金、银行存款收支记帐工作,填写出纳报帐单,交村委会文书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复核并签名后,再由文书和出纳(报帐员)将上月的收支单据、库存现金和存折等送到镇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报帐和清点手续。

3、会计服务中心对各村委会报上来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收支是否清楚、平衡,手续是否完备,开支是否合法,交镇会计服务中心审核、记帐;打印财务报表返回各村(组)公开。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样板)

一、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执行开支的审批制度,计划内的开支要主管领导审批,严格开支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权限,村委会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报镇政府审批。

2、村委会开支500元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501元至1000元的开支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1001元以上的开支由领导班子和民主管理监督小组讨论决定,5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要报镇核准。

3、一切付款及报销凭证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领导签名,有用途说明,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完备的凭证,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二、组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样板)

1、村小组要严格执行开支审批制度,计划内的开支要主管领导审批,完善开支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权限,村小组干部工资、补贴、奖金报村委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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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小组开支200元以内的,由村组长审批,201元至300元的开支由村小组干部集体讨论决定,301元至500元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决定,501元以上的开支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一切付款及报销凭证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领导签名,有用途说明,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完备的凭证,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票据管理制度(样板)

一、村级

凡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小组)的收款收据,由镇农办(审计办)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即收款收据要同时加盖“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村委会”两章才能使用,凡无“两章”的收据(税收票据除外),会计不得入帐。镇农办(审计办)要做好收据发放和收据底本回收的造册登记工作,作废的`收款收据不能随意撕毁,凡丢缺号的要追究出纳员的经济责任。

二、组级

凡村小组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镇农办(审计办)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即收款收据要同时加盖“镇农办(审计办)”和“村小组”两章才能使用,凡无“两章”的收据(税收票据除外),会计不得入帐。镇农办(审计办)要做好收据发放和收据底本回收的造册登记工作,作废的收款收据不能随意撕毁,凡丢缺号的要追究出纳员的经济责任。

帐款分别管理制度(样板)

1、各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为各村(组)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帐、款分别管理制度,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以协议方式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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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村、组要配备现金出纳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以及报帐工作。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村级不超过1000元,组级不超过500元。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样板)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小组)一定要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基本帐户,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银行基本帐户、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不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套取银行信用。

理财监督制度(样板)

村委会设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以社员代表为主,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应由社区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镇农办(审计办)审核、批准。

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每3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1)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权力和义务:

1)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对不合理开支否决权。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审核。

2)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和社员对社区性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当地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

4)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

5)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

财务公开制度(样板)

(1)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

1)年初公布财务计划;

2)每月后10日内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3)年度终了后15日内公布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按出纳帐原原本本公开,征地款、应收款、应付款、救灾救济款等重要财务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

(2)财务公开主要内容:

1)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基本建设、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2)财务收支: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管理费支出、公益福利费支出等;

3)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各项借款等;

4)集体资产: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5)其他

(3)财务公开的程序:

1)每月3日前,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委会的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全面核实;

3)每月8日前,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将各村(组)的报帐资料录入电脑记帐,打印出财务公开报表后返回村委会张贴公布。

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配备。村级取消会计出纳后,每村设报帐员一名,负责本村报帐业务,报账员由村推荐,经上级业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由镇政府聘任,聘期为三年,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核算中心双重监督。

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村级所有开支首先由经办人签字并说明事由,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所有支出、收入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或收据,严禁打白条。所有票据由村民理财小组审议后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然后管区书记、主任把关并按程序签字,由镇核算中心审核后入帐。

四、严格执行定期报账制度。村级财务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要自觉接受镇核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报账前所有收支单据完善好村级手续的基础上必须由管区书记和管区主任共同签字把关,定期由报帐员及时到核算中心报账。报账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1-22日为西管区,23-24日为中管区,25-26日为东管区,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更改。连续两次无故不报账的,将作为例行审计重点对象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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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村不准隐瞒、截留村集体收入资金,私设小金库,如有此现象,一经查实,交由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各村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每季度进行一次财产清查,每年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七、各村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及其它会计资料。

八、坚持定期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底稿由镇经管站统一打印,报账后于次月5日进行公开,公开内容至少保留5日,少于五日应重新公布。公开后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财务公开后,村民提出疑问,村干部要认真答复村民的质疑。

九、各村应按照自己的收入情况合理举债,按期偿还债务。不准擅自向私人或金融部门借款,如确有需要,由村写出申请,管区审核把关,经管站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5000元及以上大额借款需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由经办人自己承担。

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村级一切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的职能部门为镇审计所。作为镇政府的常设专职机构,镇审计所负责对镇政府和县审计局报告工作。

实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四、据县审计局和镇政府下达的审计计划,定期对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管理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监督,主要审查:

1、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受否健全有效,帐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

2、帐、证、表、卡是否一致,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有无隐瞒、截留收入或其它违规违法行为。

3、农民负担项目是否有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与预算相符。

4、村级所收水费、一事一议等是否与县、镇核定的金额一致,是否按照中央、省、市、县、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无搭车收费现象,是否有挪用公-款、挥霍浪费村公用资金等问题发生。

5、各项费用的开支是否真实合规,事由充分。各项优抚救济等款物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6、村级水费、一事一议款、土地承包费、宅基押金等款项是否及时、足额的上交镇核算中心实行“双代管”。

7、村级班子成员的离任审计。

8、县、镇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五、审计程序:制定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天前下达)——实施审计(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提交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六、被审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镇政府责令其改正并给与相应的处分,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与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电话费、电费其他费用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管理,严格禁止公-款吃喝,约束村干部行为,提高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招商引资等正常村务活动外,村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款吃喝。

二、对无正当事由的招待费或车费,一律由村干部自己出资,不得以公-款报销。村级招待要本着从简的原则,杜绝村干部之间、干部与机关干部之间相互用公-款宴请的行为。必要的公-款招待要严格报销审批程序,手续齐全,由当事人签名和注明事由并经民主理财小组批准盖章 ,对变通报销的招待费,一经查实按贪污处理。

三、对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全年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村人口人均5元。

四、村级电话费最高不得超过80元/月。(手机或电话只报一项,低于80元的据实报,高于80元的部分自费)。

五、电费有远程教育设备、办公室并且设备在办公室的报销办公室电费,设备不在办公室的,报效设备所在户电费30度/月。

立名目,发放误工补贴、奖金及实物。如村兴办大型公益事业,村干部误工时间较多,需发误工补助的由村写出申请,报管区审批,经管站审核方可报销。

村级“双代管”资金申领

制度及程序

古城镇核算中心作为古城镇政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村级资金、账目进行统一暂时代管,本着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担负着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的作用,村级对该项资金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并在需要使用资金时可随时到核算中心支取,具体制度及程序如下:

一、古城镇村级“双代管”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不管是来源于哪个渠道都要记入该“双代管”账户,并将所收入现金上交核算中心,随用随支。不按时将收入款项上交“双代管”账户的,将按财经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2、村级支取现金时要按照核算中心的要求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以便于核算中心所代管的帐目及时与村级帐务核对。

3、村级支取“双代管”资金时,要按照申请书要求把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才能够支取,入账时核算中心要核实入账单据是否与申请书原因相符,不相符的不予入账。

二、资金申领程序

1、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核算中心领取申请书并核实代管资金额度。

2、在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并加盖经管站公章。

3、找相关人员签字:申请人处由申请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级公章,审

核人由各管区书记、管区领导签字,并由管区书记找镇领导签字把关。

4、以上手续完备后,到核算中心支取现金并给核算中心开具收据,村级拿申请书记账联按时到核算中心记账。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发展,农村财务管理的对象以及内容发生了变化。巩固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以及稳定成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农经中心一班人团结拼搏,齐心协力,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以落实民生指标,提升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结合本部门职责,在强化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保障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一、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xx]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

通知书。

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xx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代理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3、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今年,我县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出发点,举办了农村政策和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班,开展了村级债务清理审计工作,启动了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农村政策和会计业务的培训工作。年初,我们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12个乡镇406个村的村主任、村报账员、专业合作组织有关人员、以及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培训工作以农民负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延包)政策、农村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从而增强了村干部对农村政策和村民民主理财的意识,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民主管理水平。

三、加强了村级财务审计力度,确保农村财务“双代管“有序开展。继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后,少数地方仍然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债权债务以及资产账户无明细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国家对农村政策的倾斜,通村公路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补助金、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等等都是面向农村,从而腐败的源头因此也伸展到村级。目前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成为群众上访的焦点和热点,如不及时解决,就不足以打消群众的疑虑,就不能够化解农村不稳定的根源。对此,我们今年从规范理财程序入手,加大了村级账务,特别是资金的管理力度。同时对村级财务活动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有效的杜绝了财务管理不透明,开支不规范,资金运作监督相对软弱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了管理中的漏洞以及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启动试点村。去年全县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为试点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完成了试点村的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已进入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阶段。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八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村组级全部经济活动和资产情况都在财务上得到了全面反映,杜绝了账外账现象;二是消除了白条抵库的现象,真实反映了村级资金实际存量情况;三是消除了村级资金不及时入账,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四是基本消除了往来资金不实的现象,使债权债务管理真实有序,确保村级资金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严格了财务审批权限,规范了支出的原始票据要素,避免了白条支出现象;六是严格了村级收入票据领用和销号制度;七是村级各项资金收入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由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专款账户。杜绝后患了资金在账外循环的现象发生;八是村级财务公开日趋完善。公开内容较为齐全,改变了过去重形式轻内容的做法,做到了群众量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增强了收支透明度,将财务公开落到了实处,还干部的清白,给百姓和明白,从而改善了干群关系,减少了群众上访,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2、在财务审计上,对基础建设项目多、资金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计:一事一议筹资标准、范围、使用情况、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租赁、转让、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依据等,还要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3、继续抓好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对选择的试点村开展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扩大试点提供决策。

(一)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规范。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历来是农村基层管理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我们一直把它列入到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狠抓“三代管”落实到位。

在制度建设上,我们出台了《望城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机构设置、管理措施,必须在“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到“四统一”、“一严格”,即统一会计电算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使用票据,统一银行账户,严格把好民主理财关,各乡镇也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财务管理程序上,全县14个乡镇全部实行村级账务、资金、票据由乡镇经管站代管。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更加规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2、以业务培训为手段,狠抓业务素质的提升。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的前提,是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要熟悉熟练财务规范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鉴于村级换届人员异动较多,且财务规范的政策和业务知识也不断更新。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业务能力,我局今年10月底进行了一次近有两百人参加的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经管站长、村会计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就村财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规范化等方面,邀请了市领导和有关专业老师进行了授课,为规范村级财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矗。

3、以换届为契机,狠抓审计监督。

一是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了搞好换届的前期工作,今年2月底,我局与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一道,在全县19个乡镇布署了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要求没有进行审计的村,暂不进行换届选举。全县以乡镇经管站,财政所干部为主力军,逐村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严格要求村干部必须按时交好经手财务票据,否则不予报账,不得作为下届村级班子的候选人。县局组织3个督查组在各乡镇巡回督查和指导,由于组织措施得力,参加人员多,只用20天时间,全县195个村就全部完成了审计任务,逐村写出了审计报告。

二是进行土地征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全县以乡镇经管站牵头审计的村和单位共31个,以县局牵头组织共审计了5个村,审计总金额达到51493.9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26万元。

三是开展了建设扶贫村的专项资金检查。我局派出专门力量,与县委组织部的干部一道,对全县建设扶贫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时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通过审计监督,较好地服务了全县村级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行为,维护了村级集体利益,促进了村领导班子正确履职、积极履职,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财务工作良性发展,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亮点纷呈。

1、过去商标、品牌是城市企业的专有品。现在,合作社打破了这种垄断,农民的产品也拥有了商标和品牌。格塘茶叶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按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靠质量打造品牌。合作社生产的“云游”牌绿茶,今年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获得多个茶业博览会的奖项,在全县设立了多个直销点,产品畅销国内市常目前,全县12%的专业合作组织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乌山贡米”、“黄金猪”、“云游”茶、“狮子”油、“芦江”鱼、“浏阳河”湘粉、“群康福”食品等一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享誉全国,有的还走向国际市场,合作组织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都认识到,品牌就是市场,就是竞争力,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重要法宝。

2、发展速度加快。今年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到56家(只统计现在的14个乡镇),其中:专业合作社42家,专业协会14家,在行业布局、依法组建、规范经营、利益连结、带动农户等方面都有质量提升,实现了从数量的发展到运行质量的提升;入社入会的农户达到12718户,与合作组织建立了产销关系的农户4.02万户,合作社拥有公共固定资产1400万元,筹集股金会费875万元,带动农民增收7800万元,成员户年均增加收入1.27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稻米、生猪、鲜鱼、蔬菜、水果、茶叶和旅游休闲、珍珠、湘粉等众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的储运、加工、购销等许多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还为望城的农业农产品创出了亮点,今年先后有娄底市农办和黑龙江省铁岭市农办农业组织的考察团来我县参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3、队伍素质增强。一是建立了一支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牵头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者队伍。通过学习和培训,大多数牵头人提高了制定有效的经营战略、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品牌、诚信经营,加强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合作,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能力。二是建立了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员队伍。对乡镇主管和经管人员的培训,依托县、乡农经部门,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和培训队伍。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各种会议,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辅导培训,并组织县乡两级农经管理人员到浙江、山东、安徽和本省的益阳、浏阳等地参观学习。

(三)土地承包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们认真编写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知识50问》,发到了乡、村干部手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期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让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该管的要管到位,该放的要坚决放开,干部依法管理,农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续与完善。一是开展了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县土地流转的现状,据统计,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5.4万亩,其中:水田102395亩,旱土9200亩,山林20644亩,水面19356亩,其他2556亩。在流转土地中,采取转包形式的有56400亩,转让形式的7100亩,互换形式的3600亩,出租形式的70950亩,入股形式的8800亩,其他形式的7*0亩。二是对已流转土地纠编。在对全县流转土地项目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村委会取代了承包农户的流转主体地位;流转合同不完善,流转效益低;流转收益被截留,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等问题。为此,我们逐项进行了依法规范,印制了统一的流转合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土地流转工作程序。首先,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建立土地流转台帐,便于跟踪服务;第二,及时掌握土地流转信息,接受出让方和受让方流转申请或委托;第三,提供流转。

合同范本。

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并对流转合同进行鉴证;第四认真搞好土地流转的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第五建立涉及土地流转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接受群众咨询;第六建立纠纷调解制度及时调处流转合同纠纷维护流转政策和秩序。四是探索土地流转新路子。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让农户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但多年的实践表明绝大多数的土地流转农户获得的不过是一年每亩几百元的收益承包农户还没有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行列还没有享受到农产品加工、销售所产生的巨大效益。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思想在今年开始对土地流转新路子的大胆探索。那就是让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制合作社集中土地参股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合作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价廉的原材料龙头企业进行生产、加工、销售所获利润按龙头企业和农户所占股份进行分红。这样既解决农户卖产品难、卖不起价的问题又解决了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质量难以保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农户真正参与到了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目前我们已在东城、乔口、乌山、黄金等乡镇初步组建了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同时集中力量在白箬铺镇的光明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准备做出样板在全县推介。

4月下旬,我办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查。一是对*年批准收取的“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和共同性生产费用进行了审计,暂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二是对农村用电、用地、农民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收费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开展了对农民的直补金落实情况的调查。从调查和督查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存在误区。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免征农业税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没有必要了,可以松懈削弱了。二是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存在。个别乡镇、村“一事一议”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以及强行以资代劳,甚至挪用,有的还成了固定收费项目;个别乡镇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乱支乱用;少数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方法简单、引发干群矛盾等。发现这些问题之后,我办迅速与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联系反馈,督促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纠正,群众反响较好。

8月下旬,按照湘价综[*]116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调研活动,为开展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做好了充分准备。9月下旬,由县纪委、县减负办牵头,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清理督查组,进一步认真开展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活动,把“一化三基”战略落实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五)农经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1、开展“服务乡镇、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活动。

按照年初制定的机关制度,机关干部在履行本部门业务职能的同时,每人联系2-3个乡镇,联系1-2个示范合作社,按乡镇经管站和合作社年底记分考核机关干部,与年终奖励挂钩,把合作组织经营管理,把农户的承包经营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很多机关干部有一半时间工作在基层,有的与一些村组干部和农民成了知心朋友。活动的开展,既锻炼了干部,又改善了干群关系。

2、狠抓机关内务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考勤、考核、理论学习等11项机关制度,做到了以纪律和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开展了以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达到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目的。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农村集体财务步入了规范化管理。但一些地区在实施代理服务中,没有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致使代理质量不高,工作滞后,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得不到实质性规范。为此,文章从当前一些乡镇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手,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村财乡镇代管工作运行机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完善;代理;机制;对策。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对巩固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一些地区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情况上看,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代理核算中心的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一、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情况。

解决。以笔者所在的乡镇为例,2009年开始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实施代理工作中,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以镇农经部门为主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设置总会计、代理会计、出纳、审核等多个独立工作岗位,明确核算中心工作职责及各个岗位职责,同时,配备相关的财务电算化设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到2010年末,全镇辖15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中,有16个村(社区)签订村级会计委托代管协议书,经清理完成委托代管资产873.27万元的移交工作,并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分设账务、独立会计核算进行代管。在会计核算与处理上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制度,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据票据;规范了开支票据,杜绝了“白条”抵库的不良行径;明晰产权,健立资产产权台账,进行登记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有效地管理债权债务不清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不良债务的发生;编制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彻底解决了以往无会计信息或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队伍涣散。

理工作经验不足。

(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现金管理中,规定村委会备用金控制在500元以内,村民小组备用金控制在200元以内的,难于运作;二是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中,缺乏统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产核资工作滞后;三是欠缺村级“一事一议”筹料管理制度,筹料管理工作难于规范。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素质低监督不力。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低、为群众维权意识不强,难于履行好其职能。民主监督发挥不了作用,特别是对开支的合理性、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等的问题没能把好关。

(四)法律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严重。

在实施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有的村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规章制度,总是抓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收入和不经财政的捐赠、扶持等的收入不放,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五)经费短缺,运转难。

由于种种原因,代理中心的工作经费不到位,经费短缺成了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面临的一大难题。经费短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难于启动,村、组报账员报酬也就难于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到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要统一安排部署,强化管理部门职能,组建好代理机构,提供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对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认识。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处理不好这问题会直接影响干群关系。然而,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能有效地解决农村财务问题,为此,要给予大力宣传。在推动委托代理工作中,要召开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强调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依法代理,进行独立核算,代理机构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干部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愿望、维护农村稳定需要的认识;要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的认识。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制度建设是规范代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能有效地约束受托和委托双方的行为,促进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的顺利运行。

1、强化管理监督体系建设。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实现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纪检组织部门的组织领导,需要各级农经工作部门的积极努力,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配合,广大群众的监督认可,形成思想认识统一、机构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的村级财务监控网络体系,为村级财务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机制保证。

2、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来落实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以此保证农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建立“一事一议”筹料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通过一事一议”筹集沙石料,兴起公益性事业较为常见,而且比起筹资方便了大多数群众,是广大农民较为乐意接受的方式。但目前尚未建立或完善这项管理制度,来规范筹集沙石料等的活动。目前,在一事一议”筹集料管理中,只有参照“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然而,所筹到的材料其计价标准问题,限度标准问题却没有统一的口径,给资产核算管理及代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并制定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

4、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双江县现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制度》的现金管理制度中规定:村委会库存现金控制在500元以内,村民小组备用金控制在200元以内的,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不违规又便利受托和委托双方的运作。

5、完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长期以来,村级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目混乱,集体资产产权管理滞后,因此,要以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为契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产权登记规范管理。鉴于,资产产权登记缺乏统一完善的操作程序,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此项管理制度。

(四)加强票据管理,治理“白条”问题。

加强票据管理,对票据实行领用、回收的登记制度,领用时按编号登记,回收时注销登记。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收入票据的稽查工作力度,治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捐赠性的划拨业务中不规范的问题。在发生扶持、捐赠、兑付奖金等业务时,会计主体双方要落实相关票据管理办法,尤其是拨出方要严格以统一印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票据作为核销入账原始凭证,不能绕过统一印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票据,经办此类业务,这样,可从源头上杜绝集体经济组织收受捐赠等收入不入账的行为,有效地遏制农村财务中的“白条”问题。

(五)实行财务公开。

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

财会人员的素质高低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质量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决定因素。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其充实人员队伍,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并保持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同时,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财会人员、村级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长的业务培训,特别是人员上岗培训,要采取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民主监督及财务公开制度、村级“一事一议”制度、计算机操作及网络化管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七)提供经费保障。

经费问题是关系到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工作运转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代理工作经费保障。省、州(市)财政部门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县乡开展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报账员报酬、设备购置等项费用补助,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省、州(市)农业、财政部门每年要联合对开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县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及其会计人员进行评比考核。

(九)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工作效力。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按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手段电算化的目标,加大投入,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不断地提高代管质量和工作效力。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化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z].农经发[2008]4号.2、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z].财会[2008]8号.3、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z].4、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z].5、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z].6、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z].

农村财务管理整改报告

全面走上规范化轨道。第六、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现已在七星街镇和斗笠山镇试运行,效果良好。

三是实行多种监督措施,逐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第一、审计监督。市农经局成立了审计组,各乡镇农经站都配备了审计人员,大部分乡镇的纪检、监察与农经站联合办公,开展农村财务审计。2004年,全市市乡两级共审计单位153个,审计出违纪金额共42万元,其中,侵占贪污集体财产10人,侵占贪污金额19万元,受处理人数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逮捕的3人。第二、坚持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全市有相当一部分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搞得较好的如七星街镇还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审原始凭证的制度,每次会审还作出了会审记录,及时提出会审中发现的问题。第三、认真搞好财务清理。民主理财小组或由村民推选的清账小组年末对村里的财务收支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市里还对清理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涟源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近两年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由于经费、体制和农村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许 多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领导较多关注的是增产和增收,发展和稳定,认为村就那么一丁点收入,没几笔账可作,没有大不了的事,因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排不上队,提不上位,有的乡镇仅安排1人兼职经管干部,根本无人无力去抓村级财务管理。待到问题积累成堆了,群众上访了,才去搞财务清理、整顿,而这些清理整顿工作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查处村干部经济问题上,忽视了会计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而且查出来的一些问题落实兑现又不及时,群众意见大,致使财务管理一直走不出“乱了清,清了又乱”的怪圈。直到这次村委换届选举碰到村民为财务问题罢选的问题时,我们有的乡镇领导才有所觉醒。有的村主要负责人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无视群众的要求,不愿抓财务规范化和财务公开,土霸王主义,一方面引起财务混乱,另一方面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作账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几年不作账,财务收支票据是大包包小包的包包账。有的审批制度不健全,无审批、无经手、乱支乱用的现象严重;有的票据管理不严,随意使用不规格的收据收款,造成混乱,混水摸鱼,贪污、侵占、挪用;有的村连续几任不移交,一任会计一包账,几任下来不见账,使村财务账目失去连续性等等。据模底全市有20%的村未作账,有40%左右的村作账不及时,不规范。今年斢换村会计的400多个村到目前为止,打好移交的仅1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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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探讨

农村财务管理是整个农村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广大任命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专职不专责。

一些地方将乡镇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的人事权下放到乡镇且清退了大部分从事农经工作多年,有一定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合同制工人,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少,业务量大,而且除个别乡镇外,绝大部分乡镇仍然习惯于抽调农经管理工作人员从事乡镇其他工作,造成了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专职不专责且流动性大。

2.监督力不足。

收支不分,公私不分,不按时结账。

3.挥霍公款现象严重。

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等现象。

4.审计质量不够高。

把关不严,不按政策办事,不按规定审计。

二、措施。

1.加强管理。

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的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

3.改进审计方式。

要探索建立独立的农村审计机构,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村级财务审计领导小组,解决客观存在的会计主体与审计主体同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重合的矛盾,真正发挥农村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村民进行教育,对财务管理的实施环境进行全面改善,由此提高财务制度在村委会的执行力度,有利于加强村级财务资金的有效管理,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

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

一、财务工作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具体由村委会主任抓财务工作,审议和批准各项财务开支。财务人员要按时制定年度开支、预算计划、做好本村有关经济方面的统计和各核算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财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财经纪律,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有权参与村内一切涉及财务的分议,有权拒绝办理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及有权向村党支部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会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村委会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并加强现金、有价证券发票的管理。在每月的8号前由镇四统一办委托会计核对现金、存款。收款使用统一的发票,由会计制单,发票由会计专管。出纳员不得以私人名义开户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严格控制各种借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特权私自借款。

四、严格执行项目及经济开支审批手续,一切支出必须取得对方的合法凭证,详细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审批。坚持原则,对不合符制度、手续、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坚决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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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行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财务人员每季度在财务公开栏上公布上月的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六、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会计员、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不得由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

七、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

八、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会计档案柜,在次年的三月份前统一将各核算单位的各种合同协议、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各种凭证、帐册、报表、交接清单、会计资料、票据存根等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移交档案室保存。

九、规范财务管理,统一帐册、票、据、表、证,统一科目,使用统一的帐簿、单据、记帐凭证和报表。按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三帐(现金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帐)。

十、村委会每年实行财政预决、算制度,村委会任期届满、主任离职实行审计制度。

十一、村的财务工作接受镇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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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每人每月电话费为10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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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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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财镇管制度

1、“村财镇管”由镇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财镇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财镇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财镇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村级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四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镇财政分局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镇财政分局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镇财政分局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镇财政分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财政分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镇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一条 为推进村级(所称“村”含农村社区)财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提高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及县政府《关于在全县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服务制。各村委会依法与镇乡街道代管中心签定代管协议,形成代管关系,委托镇乡街道代管中心依法履行财务代管职责。各村务监督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

第三条 镇乡街道设立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以下简称代管中心),与镇乡街道财政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代管中心设主任、代管会计职位。代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财政办主任兼任,代管会计由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人数和人员,但代管会计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并在代管中心工作。

1.代管中心职责。统一代管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统一审核各村原始收支凭证;统一对各村进行记账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统一制作反映逐笔逐项收支的财务公开表;统一管理各村财会资料档案;承办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交办的事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其他事项。

2.代管中心主任职责。主持代管中心全面工作;完善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村收款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换发等稽核工作;审核村大额度收支和村财务公开资料;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纪委(纪工委)和相关部门报告代管工作开展情况。

3.代管会计职责。督促村财务报账员按时报账;及时处理村级账务;审核村财务原始收支凭证;监督村代管账户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按期反馈村财务收支情况;协助监督各村财务公开。

第四条 村务监督小组的财务监督职责主要是:监督制订村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审查村大额度资金开支决策初步方案;审查已经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对不合理开支予以否决;检查审核财务账目,监督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承包、租赁、拍卖情况;监督村财务公开情况,及时向村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镇乡街道纪委(纪工委)报告村财务监督情况。

第五条 各村设财务报账员一人,原则上由各村文书兼任,取消村会计和出纳。村报账员主要负责本村财务收支日常登记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审核和报送。具体职责是:

1.负责收集本村发生的收支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代管中心报账,并根据代管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登记一份备查账目。

2.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所收集的发票进行验收,严格把关。

3.每月报账时,进行一次现金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书面报代管会计。每年至少与债(权)务人核对一次债(权)务,做到债(权)务准确无误。

4.负责按代管中心提供的财务公开表,承办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5.负责本村财务票据的领取、管理,对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票据和遗失票据的,及时向村支两委和代管中心报告。

第六条 代管中心代管村财务的主要内容:村财务收支预决算,村集体资金的存储、结算,村票据管理使用,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使用,村账务的处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账务反映等。其中,“村集体资金”包括:

1.村各项收入。村集体所有的耕地、鱼塘、林地、果园、机械、厂(场)房、房屋及“四荒”等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经营及拍卖收入;企业上缴利润,土地补偿费,资金利息收入等。

2.上级补助资金。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拨付的移民、扶贫、救灾救济、交通、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及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资金、行政办公经费等资金。

3.专项筹集资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原集体积累资金,捐赠资金等。

4.内部往来款项。各种代收、借贷等其它资金,往来尾欠和其它应收应付款等。 “村集体资产、资源”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林木、果园、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林场、荒田水面、滩涂等资源。

第七条 村财务账户管理

1.代管中心按“一村一户”开设村代管账户,到村的各项资金和村里的各种收入均通过该账户进行存储、结算。

2.代管中心应当将各村账户告知监督小组,以利于监督小组监督。

3.村账户预留村委会公章、村委会主任私章、代管中心主任和代管会计私章四个印鉴,分别保管,支取划拨银行存款时,必须要四个印鉴齐备才能支取划拨。

第八条 村财务票据管理

1.各村在收取除上级拨入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外的其他各项收入、专项筹集款和以村名义的借款时所使用的收(借)款票据,由代管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各村不得自制和自行购买其他票据收取款项。

2.村集体各项支出业务应取得有效的原始凭据。支出原始凭据应有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金额、单位、经手人、大额度资金支出的村民主决策赞成人数及比例、村务监督小组印章及成员签字、村支书和主任签字,杜绝“白条”报账。

第九条 村资金收入管理

1.县级部门、镇乡街道拨入村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严禁以现金方式进行拨付。资金拨付到位后,代管中心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资金拨付文件及银行的收账通知单按规定及时入账。

2.各村发生的其他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村财务报账员应当在3日内将收取的款项存入村专户;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必须当天存入村专户。报账员将资金存入村银行账户后持金融机构交款回单到代管中心办理票据结报手续。各村在收取款项时,应注明收款事项和金额,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报账员私章。各村收取的各项款项不得以现金形式保存。

3.各村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收款不出具收款凭证,严禁以收入抵支、坐支,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

4.代管中心按月将各村收入明细情况告知村支两委负责人、各村报账员和各村财务监督小组负责人,并向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纪委(纪工委)报告。

第十条 村财务开支管理

1.村日常开支备用金制。代管中心根据各村业务量大小和距离远近预留500—1000元备用金,用于村日常业务开支。备用金不予支付往来欠款,不予结算在建工程。除备用金外,各村不得以现金形式保留其他资金。

2.村财务支出范围。包括村组干部误工补贴、村办公费、公益事业支出、救济扶贫支出、其他支出。

3.村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村财务开支包括一般支出和大额度资金支出。一般支出的最高限额由各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但非生产性的一般支出一次最高不得超过300元,生产性的一般支出一次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村级一般支出,村支两委共同研究决定后,告知村务监督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审批。

同意的,报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把关。村务监督小组按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监督。

4.报账程序。经手人取得的有效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或盖章。每月25日“民主理财日”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属于大额度资金支出的要写明村民主决策的赞成人数及比例;经审核,对不合理开支拒付,对合理开支的票据由参加审核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50%以上的成员参加)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印章。村书记、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每月26日至月底为各村报账日,村报账员将支出原始单据报代管中心审核入账,代管中心对不符合村级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的票据凭证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账。原则上不报销隔月发票,凡不及时报账的不得追加备用金。

5.开支款项支付。村级各项开支需要在实施后付款的,要在结算公示、取得有效原始凭证后,由报账员将审批手续完善的票据统一交代管中心,代管中心会计审核后才能据实划拨款项。

需要在实施中分期付款的,要根据预算按进度分期付款。

在没有取得有效原始凭证前,需要预先支付款项的,分两种情况处理:预先支付款项在备用金范围内时,分别按村级一般支出和大额度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支付款项。预先支付款项大于备用金时,分别按村级一般支出和大额度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后,由村填写支出预支单,标明用途、金额,属于村级大额度资金支出的,在预支单上写明村民主决策的赞成人数及比例;村书记、主任、报账员、监督小组长签字或盖章,加盖村委会、村务监督小组印章;送代管中心主任审查后报镇乡街道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同意后到代管中心办理支付手续。

划拨款项时,金额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必须有当事人代表到场,才能划拨款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必须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不得以现金进行结算,确需现金结算的,须有镇乡街道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严禁擅自举债付款,确需举债,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否则视为个人行为,谁举债谁负责。

第十一条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

1.日常管理。代管会计和村报账员应对村集体资产、资源逐项登记造册,如实反映其账面价值,分村建立集体资产资源明细账,设立集体资产资源档案,并将登记造册情况和变动情况提供给村务监督小组备查。年底盘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故意损坏、挥霍浪费村集体资产、资源,防止资产、资源的流失。

2.处置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出售、租赁、承包、投资入股等),经过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民主决策。村支两委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召开党员议事会、村民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等形成共识,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提请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票决,决定招标方案,推选竞标领导小组3—5人(群众代表应占50%以上),将招标方案报代管中心审查、镇乡街道主管领导审核把关。

第二步,发布公告。根据民主决策的方案,对外发布竞标事项、时间、地点、押金、方式、标底等。

第三步,公开竞标。竞标领导小组主持招标,村务监督小组派人参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竞标结束后,适时公告竞标结果。

第四步,签定协议。协议由村委会起草,内容经村支两委、村务监督小组审查后,送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把关后签定。

第五步,落实协议。协议由村支两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所获得的收益,应按照收入管理规定,及时存入村代管账户。发生违反协议情况可需变更协议内容的,由村支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解决。

第六步,归档备查。村支两委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过程做好全程记录,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将相关协议及集体资产处置的票据资料交代管中心,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相关资料移交镇乡(街道)纪委(纪工委)存查。

第十二条 账务处理

1.各村报账员根据经审批的村财务事项按规定制度和程序填制支出报账单、往来报账单、固定资产报账单一式三联。一联返回报账单位作为现金支出和银行的记账凭证记载银行存款账,一联与财务事项凭证一同交代管中心会计记账。代管会计依据各村报账员报送的凭据登记总账和各种明细账,各村报账员只登记辅助账和各种登记簿。账务处理时,各项账务凭据须有代管中心主任的审查签字和农村财务票据审核专用章才能入账。

2.代管中心会计和各村报账员每月应按金融机构规定及时与开户金融机构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3.代管中心每月账务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由代管会计依审核无误的账簿和相关资料编制,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代管的村,一份交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审阅,一份镇乡街道纪委(纪工委)备查。各村会计档案由代管中心分村建立,集中统一管理。

4.在主管部门实行报账制的,除按村财务支出报账程序审批、在村级做账外,在主管部门报账的开支发票,还必须经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员签字,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查并加盖公章,由代管中心将发票及附件报主管部门审查,并将其复印件加盖代管中心印章后交主管部门入账。

5.实行专账核算的,由代管中心分村建立专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三条 村财务公开制度。村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将代管中心统一制作反映逐笔逐项收支的财务公开表,按照村财务公开程序,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村“零招待费”制度

1.各村开支中不应当有招待费。各村不得到县级及以上部门跑项目,不得以村集体名义向县级部门、镇乡街道机关干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单位送礼品礼金。

2.各镇乡街道按当地生活标准确定下村用餐标准,统一印制下村就餐券,由代管中心统一管理和发放。各镇乡街道应制定就餐券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就餐券管理。

3.县级部门机关干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单位干部、各镇乡街道干部因公事下村,预计将在村里就餐的,先到代管中心购买就餐券,下村就餐时必须将就餐券交给供餐户。

4.每月月底由供餐户凭就餐券与镇乡街道财政办据实结算资金。

第十五条 镇乡街道纪委(纪工委)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村财务管理进行过程监督。

第十六条

城镇社区参照本办法执行。鲁河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乡各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会向农民或其他单位、个人收取的现金,严禁“坐收坐支”,必须在收到现金5日内存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管账户。

(二)各级各部门拨付给各村委会的资金,各村委会必须首先存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管账户,超过5日未存入者,将视为“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三)严禁各村委会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如发现私设“小金库”,除没收全部违纪金额上缴乡财政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村委会必须设1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或银行存款业务。

(五)各村委会在取、转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责任人的签章。大额资金的支取、转款必须通过申报审批,方能办理。

(六)各村委会账户必须留有相关印章,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书写不规范,印章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取款、转款,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权拒绝办理。

二、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以村委会为单位,按照资产的类别,分别建立资产台账。明确集体资产的管、用、领,分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二)购建大额的集体资产,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纳入招标程序进行购建。

(三)对重大的集体资产变动必须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并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四、票据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会所有收入一律由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各村开具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并加盖五里乡财经所公章的收据收款方可生效。

(二)严禁使用其它票据或白条收费,违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该笔业务收入上缴乡财政外,并追究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账务处理。

(四)对手续不完备、票据不规范、内容不齐全的审批单据,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有权拒绝核销。

1、金额1000元以下的各项支出,由民主理财小组盖章认可,工作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报销。

2、金额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各项支出,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盖章认可,工作片书记、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报销。

3、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即支出前以书面形式报乡领导批准,并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共同审核签字认可,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同意,工作片书记、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报销。

(一)各村委会支出实行报帐制。

(二)一切支出单据必须具备经办人、证明人、并写明用途等,经批准后的基本建设支出,必须附有工程合同和结算清单,对重大工程项目还须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预决算报告书等。

(三)各村委会必须按时报账,逾期不报的,由报账员自行负责。

七、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开民主理财会议,听取通过本季度村委会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对财务收支单据进行逐笔审核签字确认,对有疑虑的财务收支单据,经办人和村委会主要领导要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说明支出情况,否则,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可拒绝审核签字。 九、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各村委会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

农村财务管理调研报告

1、实行委托代理从xx年起,太康县开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试点,目前全县有16个乡镇的738个村级集体财务全部由乡镇农经部门代理。日常开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备用金制度;大额开支实行预算审批拨付制度。

2、规范会计核算县农业、财政部门对全县乡镇农经人员、村财务人员开展了业务集中培训。全县各村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总账和明细账,并遵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

3、严格管理票据凡是农村集体的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对收据运行流程做了规范:即县农业局统一印制一各乡镇农经部门领取并使用一乡镇农经部门专人负责单据的登记和缴销。这样既规范了票据使用,又避免了收入不入账的现象。堵塞了财务漏洞,保证了收入的真实性。

4、加强资产管理在农村集体资产的添置或处置上,做了制度性规定。村集体所有200元以上开支,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5、认真开展审计太康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由乡镇农经部门牵头,财政、纪检等部门配合共同办理。实行委托代理的村财务原则上每季度审计1次。

6、强化“两会一组”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离不开民族监督。全县各村都建立了成员3至5人(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并明确了同意的权利和义务。

7、财务公示公开太康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开创了难得的多赢局面。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后,财务管理得以逐步规范。

1、个别地方不够重视个别地方的领导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从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力度不够。

2、制度执行不到位尽管县里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定了较为规范和全面的管理办法,但有的地方队这些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3、处理不良现象的措施乏力在财务清理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全面地整改,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每次通过清理、审计,有个别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核实拒不交出集体资金和账目,管理部门无法用过硬措施解决此类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村级财务是农民关注的焦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之一。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及形象,进而影响农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2、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实践证明,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遏制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有效办法。

3、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凡与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资金,要如数全额纳入村账内核算,以保证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4、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督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开展广泛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要有力,措施要到位。

一是要切实推行财务公开。

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

三是要规范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加强票据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四是要加强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国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五是要认真开展农村财务专项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农经、财政等部门做好定期、不定期的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促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是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加大违纪违规时间的查处力度。

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探讨

内容提要:农村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整个社会的关注,农村财务管理是关系到农村稳定发展的热点问题。本文首先提出了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治工作,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稳定发展。同时农村财务管理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积极作用。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相对滞后,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经济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提高农村经济的管理效率,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的需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可以规范农村经济的秩序,形成一套完整的农村经济建设体系,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防止环境污染和过度开采等问题的出现,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农村的收入水平得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发生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防止腐败,确保农村经济公开化的需要。加强对农村经济财务管理的监督,可以实现农村财务收支的透明化、公开化,确保收入的稳定性,杜绝支出的非法性,从而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同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基层干部徇私舞弊和贪污受贿的发生,保证了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公正、民主、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可以促进人民群众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沟通,为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保证落实中央以及地方财政资金支出的需要。农村经济建设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重要对象之一,国家和地方每年都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完善的财务管理会确保这些资金投入的安全,防止挪用和侵占的发生,同时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规范和控制资金的使用风险,保证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从目前情况看,全国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程序后,委托乡镇有关部门代理账务服务,服务一般不收费,目前,全国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涉及30.7万个村。二是村会计集中办公。每月指定2-3天为村会计集中办公日,各村会计将该月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凭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干部分别审核通过后,统一拿到乡(镇)有关部门记账,全国实行村会计集中办公的有21.5万个村。三是农村会计委派制。由乡镇有关部门对村会计统一培训、考试、录用、委派,实行村级会计人员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全国实行农村会计委派的约有1.9万个村。四是村账自我管理,部门监督与民主理财相结合。实行乡镇经管站定期审计,村民主理财监督,村会计按照规定记账,全国约有10万个村实行这种模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对村级财务管理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初,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中,吴官正书记强调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

目前,在全国农村财务管理建设示范单位的带动下,各地纷纷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建设活动,也出现了很多省、市、县级财务管理建设示范单位,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一)民主管理不完善,财务监督乏力。

一些农村建立了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村民机构,但是却流于形式。一方面机构成员的任命没有经过民主选举,并不能代表多数村民的利益;由于农村普遍存在的家族观念,部分成员由村干部直接提名产生,和村干部具有亲属关系,不仅不进行监督,甚至起到了包庇违规行为的负面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教育工作相对落后,多数成员会计知识贫乏,缺少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不熟悉基本的程序和规定,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调查发现,不少地区根本没有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审计组织,有些农村的账务情况不透明,村民没有了解本村财务工作的途径,甚至存在一个人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工作的情况,财务监督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

财务监督乏力现象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挥霍公款,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农村集体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

对经济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村干部之间财务责任不明确,工作划分不详细,出现问题经常互相推诿;很多地区换届选举比较频繁,村干部的变动比较大,前任与现任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造成财务情况的混乱。

不少村干部思想品德不端正,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提供方便,他们无视财务制度,强行包揽财务人员的工作,造成财务状况得不到真实反映。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知之甚少,财务管理工作随意性很大,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

上述现象直接导致很多地区财务管理工作混乱不清,账目不清晰,农村集体财产在无形中受到侵害,账面情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三)会计核算不严格,会计手续不齐全。

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对会计核算和会计手续不熟悉。另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将村干部的指示作为财务管理的标准,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一些农村会计账簿设置不齐,不按照规定设置总账和明细账,甚至用流水账的形式代替账簿;原始票据不规范,签字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票据内容不完整,白条入账现象严重;记账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对实际情况表达不清晰;记账不及时,甚至不记账,会计事项遗漏现象严重;账簿管理不够完善,存在具体进而难以辨认,账簿遗失等现象。

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一些村干部随意购买假发票报账,多领补助,利用公款吃喝,浪费严重,增大了非生产性开支;随意挪用集体资金,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贪污。

(四)对于各种集体资产的管理不规范。

部分农村存在极少数的人以低价承包甚至无偿占有公共房屋、集体企业、园林等集体资产的现象,村集体和多数村民无法从中获取利益。

成应收账款增加,大量资金无法收回,形成了很多的呆账和坏账。

一些农村不按照规定进行存款,存在集体存款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自收自支的行为,非常容易造成账款不符、存款短缺等现象。

(一)财务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体制不健全是影响财务工作的重要原因,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进行,虽然我国财务管理体制为了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和改革,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权责划分不明确,各种条款不详细,一些细节工作具体实施起来没有明确的规范可查,应用起来存在很大的问题;财务公开力度不够,透明度较低,普通村民无法了解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具体的财务情况仅有很少的人掌握;在财务人员的任用方面随意性很大,财务管理队伍变动频繁,缺乏稳定性。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

村级会计人员直接进行财务管理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实施的基本保障。但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人员普遍学历偏低,业务水平不高,对各种财务规章制度不熟悉,经常将账簿做成糊涂账、流水账,缺乏保存会计档案的意识,原始凭证经过一段时间也变得残缺不全。

二、缺乏遵纪守法的概念,处理会计业务时按照村干部的意愿办事,违规现象严重。

三、缺乏全局观,不能将集体利益放在首位,经常为了个人利益或者小团体的利益侵害集体财产。

(三)各方面监督力度不够。

财务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实。

施。但是在农村,各方面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很好的起到对违规现象的威慑作用:。

一、上级政府将多数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缺少对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视,财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二、村民缺少必要的财务知识,缺少监督意识,没有履行好自己财务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致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三、村干部为了保障个人利益或者在思想上认识不足,对财务人员的监督缺乏力度,没有把财务工作向好的方向引导。

(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体发生错位。

全体村民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好集体资产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责任。但是集体资产管理主体却发生错位,部分农村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成为了集体资产的实际管理者,对农村集体财产的行政干预过多,致使行政工作与经济工作难以区分,为占用、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提供了便利。

(一)稳定财务人员队伍,提高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1.通过统一培训和考试的方式选拔农村财务人员,为农村财务队伍储备专业人才,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高农村财务人员队伍的工资待遇,制定奖惩措施,这样能够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吸引更多的人才。

3.加强农村财务人员的后继管理,如制定业务考试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财务人员任免制度等,增加他们的紧迫感,从而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

4.农村财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加强对新法规、新制度的学习。

5.村财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1.财务人员任命的具体规定,确保农村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财务人员由上级政府统一招聘,并委派到各村。

规章更加详细。

3.财务人员的职责划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个人。

4.财务人员的工作不受村干部干扰,保证财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村干部不得兼任财务工作,并要认真及时的听取财务人员的意见。

(三)加强监督,增加执法力度。

1.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有权威的审计组织,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检查;检查中,对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2.村民财务监督的意识,通过讲座,座谈会的形式增加村民的财务知识,确保他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保证民主监督的村民机构的成员均由选举产生,开展村民代表会议,实施好民主决策权;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保证各项收入、支出透明化,确保每位村民都能及时了解财务状况,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

3.各项收入和支出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统一管理,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进一步透明化和规范化。

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可以有效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对集体财产进行有效监控,防止资产流失。因此,应该在农村推广会计电算化的使用:

1.加强引导,加强宣传,提高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

2.对农村财务人员的电算化培训。

3.阵对性的开发农村会计软件。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利用科学的财务管理知识即时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有效地防止问题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维护好农村的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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