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木兰院僧诵苕二首 其二

时间:2024-01-29 20:47:01 作者:洪亮吉

谋餐曾费写经钱,迟客犹留炊后烟。

一样扬州木兰院,山僧煮笋廿年前。

注释:

谋餐:为了享用美食而策划就餐;费写经钱:付出了很多金钱;迟客:晚到的客人;炊后烟:饭后的烟雾;扬州木兰院:一处名为木兰院的地方

大意:

这首诗描绘了作者在扬州木兰院的一次就餐经历,回忆了二十年前山僧在那里煮笋的情景。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绘作者在扬州木兰院的用餐经历,展现了美食对人们的吸引力。作者回忆起二十年前山僧在这里煮笋的情景,给人一种怀旧之情。诗中的谋餐、费写经钱、迟客和炊后烟等词语,形象地描绘了就餐的场景和氛围。整首诗意境恬静,富有诗意,带给读者一种愉悦和回忆的感觉。

作者简介:

洪亮吉(1892年-1930年),字蓬莱,号羊城,广东南海人,中国现代诗人。洪亮吉生于清朝光绪十八年(1892年),早年曾就读于广州的圣文书院。后来,他在广州经营过南海书店,还曾在香港的《大公报》任职。洪亮吉是中国现代诗坛上的重要人物,被誉为“华南诗坛典范”。他的诗作以咏史抒怀、山水田园为主题,风格独特,意境深远。然而,洪亮吉的文学生涯并不长,他因病早逝,年仅38岁。尽管如此,他的诗作却给中国文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记。